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-班级详情
光华法学院浙江大学法学在职研究生课程班级详情

浙江大学法学在职研究生班

开班日期:预约
优惠价格:预约
上课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之江路51号
乘车路线:途径公交车: 4路 4路区间 190路 202路 280路 308路 318路 334路 354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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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级详情

课程简介

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的浙江大学法学在职研究生课程,浙江大学的老师亲自上课,浙大多年的教育的资深教授,给学员采用亲自面授的形式,进行上课,保证教学质量。

课程利用学员的闲暇时间,充分利用时间,在一年半的时间里,完全掌握法律的有关知识,最终通过考试,获得浙江大学的硕士学位证书!

课程特色

我们的教师学养丰富、卓越创新并满怀社会服务精神。教师中有大量基础法学和各部门法的领先专家和知名学者,有为数众多的客座教授和实务导师,共同营造着浓郁的师生互动氛围。学院结合国家人才战略,坚持海内外人才引进与本土培育并举的原则,增进教师的国际竞争力,拓展学术交叉性视野,跟进“互联网+”时代的法学变化,践行法治中国建设中的智库功能。

课程详情:

为帮助在职人员进一步适应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、法治建设需要,帮助学员掌握更加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,提高运用法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,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决定在学院本部开设民商法学、经济法学、刑法学、宪法与行政法、国际法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。

一、招生对象与条件

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的在职人员,需符合下列条件与要求:

1.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身体健康;

2. 欲申请硕士学位者需在取得学士学位满三年后方可报名。

3.银行证券担保等金融行业管理人员、法官、律师、检察官及政府机关人员

二、报名方式及时间

1. 报名时间:即日起报名,7月25日开学;

2. 报名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:(1)学历证书、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;(2)1寸免冠照片和2寸免冠照片各2张;(3)报名登记表(需加盖单位公章)。

三、录取事项

1. 录取审查: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和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共同进行录取资格审查;

2. 正式录取及学费收取:凡审查合格者,发入学交费通知。学员依据通知规定,入学前完成交费。

四、学习年限及收费

学习年限一年半。按规定学时面授,充分利用在职人员业余时间;

如需了解更多信息,请拨打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的免费咨询电话:400-636-20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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